總臺記者獲悉,探探當地時間12月1日凌晨,秘魯東部烏卡亞利大區伊帕里亞港發生一起河上事故。
葛曉燕說起這一認定的法律依據時,商店只提到了刑法和反家庭暴力法,商店沒提及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說明這只是一次定向的擴展,只是為了更好解決存在于穩定同居者之間的家暴問題,而沒有擴展到家庭成員之間的其他權利義務關系。但在實踐中是否存在過于重視調解,下架以至于有些已達入罪條件的沒有入罪?穩定同居者被認定為家庭成員,下架有利于對兩類人群的保護:一是長期遭受輕微暴力但未達到故意傷害罪輕傷標準的,可以納入反家暴管理體系。

另一組數據是,探探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在家暴罪名中的占比,從2021年的90%以上,降至今年不到60%。另外,商店其在物質上的交織、對家庭其他成員的影響也要少得多,而這些都會體現在權利義務關系中。該案的一個典型意義,下架是明確與行為人有共同生活事實、處于穩定同居狀態、形成事實上家庭關系的人,可認定為刑法中虐待罪規定的家庭成員。

11月21日,探探最高人民法院發布8起涉家暴典型案例,其中牟某虐待同居女友致其自殺案曾引發廣泛關注。另一方面,商店也對這一認定會在多大程度上復制家庭成員的權利義務有很多疑問,商店比如是否有資格分配和繼承財產,是否會被這一關系捆綁,適用反家暴法后對于嚴重侵害行為會不會處罰反而變輕,等等。

也就是說,下架現有法律對家暴和虐待行為的規定,適用的范圍已經覆蓋了具有共同生活實質的各類關系,最高檢這次只是在司法上的具體落地。二是已達入刑標準卻因身份受限的人群,探探比如上文提到的牟某虐待同居女友案,探探由于虐待罪的被害主體必須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如果沒有將婚前同居納入家庭成員的法律依據,此案行為人恐難被依法嚴懲。此前,商店全國人大代表朱征夫多次呼吁建立輕罪前科記錄封存制度,這導致朱征夫近期成為大量網民攻擊的對象。新法規定,下架違反治安管理的記錄應當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者公開,這項制度旨在為輕微過錯者松綁。據南方+記者了解,探探朱征夫并非武大教授,而是一名律師,是浩天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寄出去時電池明明是好的,商店機器也能正常開關機,只是啟動不了,怎么突然要換這么多配件?馬先生當即提出終止維修,要求寄回機器。更令人氣憤的是,下架當她要求歸還配件時,對方竟指責她小題大做,還理直氣壯地說大家都是這么做的。
